寒武纪(688256百家乐- 百家乐官方网站- APP下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5-10-01百家乐,百家乐官方网站,百家乐APP下载,百家乐游戏平台
Cambricon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 Limited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计算 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5年 4月 30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2025年 7月 17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的议案》等议案。发行人董事会认为发行人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条件,对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限售期、上市地点、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等事项作出决议。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 5月 21日,发行人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5年 8月 15日,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年 9月 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69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 9月 26日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293号),截至 2025年 9月 25日 16时止,中信证券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者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3,985,327,168.92元。
2025年 9月 26日,中信证券将扣除含税保荐费用(含持续督导费)和含税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 9月 29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94号),截至2025年 9月 26日 15时止,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4,946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195.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85,327,168.9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2,171,304.9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53,155,863.99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334,946.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3,949,820,917.99元。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根据发行人《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091.7511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5%,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8,532.73万元(含本数)。
根据发行人《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685,613股(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98,532.73万元(含本数)。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3,334,94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985,327,168.92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及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已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 9月 18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1,081.32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95.02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0.51%。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95.02元/股,发行股数 3,334,946股,募集资金总额 3,985,327,168.92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关于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2025年 9月 17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自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发行与承销方案》和认购邀请名单报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后至本次发行簿记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21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
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截至发行申购日(2025年 9月 22日)上午 9:00前,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及邮寄的方式向 159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文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前述 159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截至 2025年 9月 10日发行人前 20名非关联股东(剔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未剔除重复机构)20家、基金公司 44家、证券公司11家、保险机构 17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67家。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文件的规定。
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025年 9月 22日(T日)9:00-12:00,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现场见证下,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26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单》及相关申购材料。全部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均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1,081.50元/股-1,348.08元/股。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北京源峰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源峰价值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95.02元/股。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 3,334,946股,认购总金额为 3,985,327,168.92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 35名投资者上限。上述投资者均在《认购邀请名单》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经核查,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文件的要求。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 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 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 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51,458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 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221,753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08,868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00,416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等 2名发行对象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内,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登记手续。
2、UBS AG、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 2名发行对象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内,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登记手续。
3、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沪”、“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沪”保险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前述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的资产登记交易平台办理组合类产品发行前登记,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内,无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8名发行对象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社保基金组合等参与本次认购,前述参与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公募基金、社保基金组合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内,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登记手续。
综上,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 A类专业投资者、B类专业投资者和 C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最低风险等级、C1-保守型、C2-相对保守型、C3-稳健型、C4-相对积极型和 C5-积极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为 C3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认购,风险等级为 C1、C2、C3的普通投资者应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相应材料,且签署《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后,经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参与认购。如果参与申购报价的普通投资者其风险承受能力被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为属于最低风险等级的,则该投资者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文件》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