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乐- 百家乐官方网站- APP下载国泰海通港股优势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6-02-27

  百家乐,百家乐官方网站,百家乐APP下载,百家乐游戏平台

百家乐- 百家乐官方网站- 百家乐APP下载国泰海通港股优势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国泰海通港股优势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国泰海通港股优势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36号)进行募集。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均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25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是否收取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费、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投资人在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而从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保有的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其中,对于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的或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具体认购金额由非直销销售机构制定和调整。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

  8.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没有限制,但需满足本基金关于募集上限和法律法规关于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相关规定。

  10.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2.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即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3.本公告仅对国泰海通港股优势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官网()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国泰海通港股优势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5.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6.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线)及直销中心专线电话()咨询购买事宜。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特有风险包括:(1)引入境外托管人的风险;本基金由境外托管人提供境外资产托管服务,存在税收风险、法律风险;(2)投资境内股票期权的风险;(3)投资境内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4)参与境内股指期货交易的风险;(5)参与境内国债期货交易的风险;(6)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7)参与境内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主要风险;(8)境外基金产品持有风险;(9)自动清算的风险。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海外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运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其他一般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和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国泰海通港股优势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基金份额代码:026442;C类基金份额代码:026443)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规定执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在合理控制投资风险和保障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中长期资本增值,力求为投资者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本基金自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25日公开发售,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销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3)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承诺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4)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5)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本基金分为A、C两类基金份额,其中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费用;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收取基金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由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认购费用不属于基金资产。

  (1)对于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例:某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这100,000元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50元,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数计算如下:

  即: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期结束时,假设这100,000元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50元,可得到100,050.50份A类基金份额。

  (2)对于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例:某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0元,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0.80%。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50.50元。则认购的A类基金份额为:

  即: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50.50元,可得到99,256.85份A类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这100,000元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50元,则其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数计算如下: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期结束时,假设这100,000元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50元,可得到100,050.50份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包括认购金额和认购金额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具体数额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折算的基金份额。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开展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认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人通常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基金销售网点查询交易情况。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6.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在基金认购费中列支。

  7.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3.个人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资金账户卡;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今后投资者认(申)购、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4.个人投资者可在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网点认购基金,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或登陆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

  (1)填妥并签署的《交易业务申请书》;发送到直销邮箱或传线)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提供《交易业务申请书》。

  (1)请有意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联系直销中心索取开户材料和交易业务申请书。

  (2)直销中心与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国泰海通资管”下载APP,或点击链接()下载“国泰海通资管”APP。

  个人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1.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2.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兴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开立的直销专户。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非直销销售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1.机构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4.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通过此账户进行。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1)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签章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版)及附件;

  (5)企业、合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正副本皆可,三证合一的机构客户可以仅提供营业执照);基金会:法人基金会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6)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机构受益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加盖预留印鉴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交易业务申请书》发送到直销邮箱或传真至;

  请有意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联系直销中心索取开户材料和交易业务申请书。

  5.直销中心与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1.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兴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开立的直销专户。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非直销销售机构扣款。

  1.本基金登记机构(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2.在发售期内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在发售结束后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验资完成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

  1.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含认购费)划入在托管行的专用账户,基金管理人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基金合同生效。

  3.若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6层(实际楼层15层)、17层(实际楼层16层)、18层1、3、4室(实际楼层17层1、3、4室)、19层3、4室(实际楼层18层3、4室)、22层1、2、4室(实际楼层21层1、2、4室)、23层1、2室(实际楼层22层1、2室)、25层1、3、4室(实际楼层23层1、3、4室)、28层(实际楼层26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6层(实际楼层15层)、17层(实际楼层16层)、18层1、3、4室(实际楼层17层1、3、4室)、19层3、4室(实际楼层18层3、4室)、22层1、2、4室(实际楼层21层1、2、4室)、23层1、2室(实际楼层22层1、2室)、25层1、3、4室(实际楼层23层1、3、4室)、28层(实际楼层26层)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非直销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88号 客服热线:400-123-4567 传真:+86-123-4567 QQ:1234567890

Copyright © 2012-2025 百家乐- 百家乐官方网站- 百家乐APP下载 版权所有 非商用版本